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中饲料中中性洗涤纤维(NDF)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单一饲料和配合饲料。
本标准不适用于无机盐类饲料添加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682-199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14699.1 饲料 采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中性洗涤纤维(NDF) neutral detergent fiber
用中性洗涤剂去除饲料中的脂肪、淀粉、蛋白质和糖类等成分后,残留不溶解物质的总称。
4 原理
饲料如一般饲料、牧草和粗纤维在一定温度下,经中性洗涤剂处理,可洗涤分解大部分细胞内容物,如脂肪、淀粉、蛋白质和糖类等,不溶解的残渣为中性洗涤纤维(NDF),包括构成细胞壁的半纤维素、纤维素、木质素和少量硅酸盐等杂质。
5 仪器和设备
5.1 植物样品粉碎机或研体。
5.2 试验筛:孔径0.42 mm(40目)。
5.3 分析天平:分度值0.0001 g。
5.4 电热恒温箱。
5.5 高温电阻炉。
5.6 消煮器:配冷凝球600 mL 高型烧杯或配冷凝管的三角烧瓶。
5.7 玻璃砂漏斗(G2)。
5.8 干燥器:无水氯化钙或变色硅胶为干燥剂。
5.9 抽滤装置:抽滤瓶和真空泵或水抽泵。
5.10 100mL 量筒。
6 试剂和溶液
本标准所用水,一律指GB/T 6682-1992 中的三级水,化学试剂为分析纯。
6.1 十二烷基硫酸钠。
6.2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EDTA 二钠盐)。
6.3 四硼酸钠(Na2B4O7·10H2O)。
6.4 无水磷酸氢二钠。
6.5 乙二醇乙醚。
6.6 正辛醇(消泡剂)。
6.7 丙酮。
6.8 α-高温淀粉酶
6.9 中性洗涤剂(3% 十二烷基硫酸钠溶液):称取18.61 g 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和6.8 g 四硼酸钠(Na2B4O7·10H2O),放入100 mL 烧杯中,加适量蒸馏水溶解(可加热),再加入30 g 十二烷基硫酸钠和10 mL 乙二醇乙醚;同放入1000 mL 烧杯中,加入少量水加热溶解后,称取4.56 g 无水磷酸氢二钠置于另一烧杯中,加蒸馏水加热溶解,冷却后将上述两溶液转入1000 mL 容量瓶并用水定容。此溶液pH 在6.9~7.1 (pH 值一般不用调整)。
7 测定步骤
7.1 样品采集
按GB/T 14699.1进行采样。
7.2 样品处理
将采样的样品用四分法缩分至200 g 左右,风干或65 °C烘干,用植物粉碎机或研钵将样品粉碎至孔径0.42 mm试样筛(40 目),封入样品袋,作为试样。
7.3 消煮
根据饲料中纤维的含量,精密称取0.4g~1.0 g 试样(准确至0.0002 g)于600 mL 高型烧杯中,用量筒加入100 ml 中性洗涤剂和数滴正辛醇(如果饲料中淀粉含量高,可加0.2 mL α-高温淀粉酶)。
如果样品中脂肪和色素含量 ≥10%,可先用乙醚进行脱脂后再消煮。若样品中脂肪和色素含量 <10%一般可不脱脂,在丙酮洗涤后增加乙醚洗涤2 次。
将烧杯放在消煮器上,盖上冷凝球,开冷却水,快速加热至沸消煮,并调节功率保持微沸状态,从开始沸腾计时,消煮1 h。
7.4 洗涤
G2玻璃砂漏斗预先放在105°C烘箱中烘干至恒量,将消煮好的试样趁热倒入并抽滤。用热水(90°C~100°C)冲洗烧杯和剩余物,直至滤出液清澈无泡沫为止。抽干后用丙酮冲洗剩余物3次,确保剩余物与丙酮充分混合,至滤出也无色为止。
7.5 测定
将玻璃砂漏斗和剩余物放入105°C烘箱内烘干3h~4h 至恒量,在干燥器内冷却后称量,再烘干30 min,冷却,称量,直至两次称量之差小于0.002 g 为恒量。
8 结果计算
中性洗涤纤维(NDF)的质量分数以ω 表示,数值以% 计,按以下公式计算:

式中:
m1——玻璃砂漏斗和剩余物质的总质量,单位为克(g);
m2——玻璃砂漏斗总质量,单位为克(g);
m——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8.2 重复性
每试样称取两个平行样进行测定,取平均值为分析结果。
中性洗涤纤维(NDF)含量 ≤10%,允许相对偏差 ≤5%;中性洗涤纤维(NDF)含量 >10%,允许相对偏差 ≤3%。